2013/12/20

垃圾桶風波。

我真的很肚爛這班人。
p/s: "肚爛"是從九把刀上康熙來了學到的。

全靠我這裡住宅區的鄰居一傳十,十傳百的那種"功力",我家才知道今天派送(其實我根本不想用派送這兩個字)垃圾桶。

嗯,是的,那個立體長方形的垃圾桶,別的州屬老早已經在用的垃圾桶。我這裡小地方發展慢我無所謂,但是轉換使用立體長方形垃圾桶不算是自願性吧?之前我從來沒聽過沒看過有任何民意調查詢問我們普羅大眾的意見~


所以有少許強制性了吧?

然後你這班MPSPK的工作人員真的是他X的沒禮貌!臉上根本印著"歧視兼欺負老弱婦孺"的標籤!看了火都飆到頭上來。若不是這種無緣無故的更換,那些居民需要頂著大太陽,汗流浹背只為了這白爛垃圾桶?
媽媽詢問那個人,聽說這白爛垃圾桶(好吧,白爛是我自己加的)的額外費用會增加在以後的門牌稅。那個人不懂是心虛了還是什麽的,很不耐煩的跟媽媽揮了揮手。感覺上是在逃避問題,同時間在默認答案。

沒禮貌的傢伙。
幹啦。

領取那個白爛桶(對不起,我知道我沒禮貌)之後,那班人才附上那些隱藏的T&C。
1、垃圾桶不見的話,請帶著申請表格到附近的警察局報案。

模擬場景:
Encik, saya nak buat report...
sebab tong sampah rumah aku sudah hilang...

尼瑪....這是什麽畫面?

2、垃圾桶不見之後,報案之後,如果要重新申請垃圾桶,必須罰款/重新繳付RM150。
那個人還說:"你要不要重新申請是你的選擇。"

選擇?

hello, man!
如果還可以選擇,那今天我要這個白爛桶來幹什麽?申請一個垃圾桶還要看你們這班MPSPK的臉色,那些老弱婦孺還要被你們欺負!
不是要更換垃圾處理的系統嗎?如果我垃圾桶不見了,我的垃圾怎麽處理?
我真係beh tahan這種白爛的事啊!!!!


Okay~
講完了~
心情好了~
哈哈~

p/s:::: 第一次beh tahan到要用手機blogger立刻更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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