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件事,對那個女孩來說算是"震撼教育"的級別了(或許是她的人生歷練還不夠豐富?)
事情是怎樣的呢?
話說那個女孩租了一個單人房,當初是帶著父母一起去看房間之後就確定要租下來。
一個月的租金是RM350。
但由於是月中才搬進去,女孩媽媽就問到說,這個月房租是不是可以算半個月?
那個女房東想了一下就說OK。
所以需要繳付半個月房租+一個月抵押金。
那個女孩心思細密的母親還問到說:如果突然要退租怎麼辦?
那個女房東說:一般上退租都是兩個月前通知。
那個女孩媽媽的意思其實是,如果緊急要退租怎麼辦?誰知道哪天會有什麼突發狀況,然後還怎麼預備兩個月來通知呢。
那個女房東就說:那至少也兩個星期前通知。
那個女孩在住了一個星期之後因為某些原因真的想要搬了。
於是她就通知女房東,順道問問抵押金還能拿不拿得回。
女房東說可以。
女房東說可以。
女房東說可以。
等到那個女孩要清空房間搬走的那天,女房東說,
她那天有事不在家裡,鑰匙就扔在門口就好,抵押金會透過轉帳歸還。
她那天有事不在家裡,鑰匙就扔在門口就好,抵押金會透過轉帳歸還。
她那天有事不在家裡,鑰匙就扔在門口就好,抵押金會透過轉帳歸還。
哦,好吧~那個女孩真的不以為意。
整理好東西,擔心鑰匙會太顯眼還用白紙折成信封轉進裡面,然後離開時還很客氣的通知了那個女房東。
為了提醒那個女房東歸還抵押金,那個女孩還特意發了自己的銀行戶口給對方。
然後,等等等,那個女孩等了三天,那個女房東完全沒有給予任何已轉帳的通知.....
於是那個女孩再次聯絡了女房東,女房東說晚上就會轉帳了。
接著她再補一句:
我只能還你一半的抵押金,因為我還沒有找到新的房客。
我只能還你一半的抵押金,因為我還沒有找到新的房客。
我只能還你一半的抵押金,因為我還沒有找到新的房客。
那個女孩就說:你之前根本沒有說過抵押金只還一半啊~
女房東:你覺得這樣對我公平嗎?
女孩:這樣符合邏輯嗎?
(找不到新房客,所以前房客的抵押金必須被犧牲?)
女房東:一般上退租都是兩個月通知。
女孩:可是我們早前已經有問過你如果突然退租的事情了啊,你說兩個星期前通知,但你沒有聲明抵押家歸還一半。
女房東:人家說如果我把抵押金退給你我就是笨蛋。
.....
笨蛋???
最後女房東說:我會把全部抵押金還給你當作是買一個教訓,讓我以後不再當笨蛋。
..... 笨蛋???
其實,對方答應歸還抵押金,女孩只想拿回抵押金,女孩不對了嗎?
或許在通知上真的倉促了,但是雙方事前已經有協議過了。
而且對方在收了女孩的錢之後,女孩的母親還問,你沒有收據之類的可以留個證明嗎?
女房東就說,沒有,我們都是"你相信我,我相信你"就好了。
結果發生了這種事。
女孩是觉得心灰意冷的,現今社會的"你相信我,我相信你"再也不能信了。
女孩還一直認為"你對人好,人就會對你好",事實證明女孩真的太天真。
人類都被自私跟利益蒙蔽了是嗎?
以後還能相信人嗎?
以後還要當好人嗎?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
welcome to leave down your comments:)
欢迎留下你的意见与评论:)